关于严明2023年度元旦、春节期间纪律的通知
各科室、部门:
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严明纪律要求,强化正风肃纪,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
节日期间,各科室、部门和全院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,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省、市、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,继续做好医院相关疫情防控救治工作。
(二)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遵守“廉洁从业九项准则”及医德医风、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,严禁擅离职守、贻误工作。
(三)严禁以节日为名利用公款或接受管理、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、宴请等活动及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等。
(四)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公车。
(五)严禁以节日名义违规发放奖金、津贴、补贴、实物。
(六)严禁以节日名义利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物品。
(七)严禁收受经销商及其销售代表或有关企业的财物。
(八)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度假或其他娱乐活动(正常工会活动除外);
(九)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。
(十)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。
(十一)严禁违规公款吃喝,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“一桌餐”。
(十二)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。
(十三)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(十四)严禁违规饮酒和酗酒、斗酒、酒后滋事、酒后驾车。
(十五)严禁参加赌博、“六合彩”、传销及吸毒涉毒;
(十六)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腐败,为黑恶势力提供“保护伞”、“关系网”或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隐瞒不报。
二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
各科室、部门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忠于职守、尽职尽责,紧密结合党中央纠治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上持续用力,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、立行立改,完善制度、强化约束。加强宣传引导,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,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,大力弘扬公私分明、亲清分开、为民务实、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,树立正确导向。各中层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,既要带头遵守纪律,又要教育引导科室人员认真遵守中央、省委、学校各项规定,不逾越红线,过一个健康文明守纪的双节。
三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
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,坚持严字当头,突出问题导向,拓宽监督渠道,强化监督合力,在节假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严查享乐、奢靡问题,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、优先处置,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的,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,绝不姑息迁就。对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、及时甄别,坚持实事求是、依规依纪依法,深化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“四风”,带动全院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。
举报电话:0745-2232513
中共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2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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